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

自然野趣DIY 創作競賽

一、活動主旨

大自然是活生生的藝術教室,隨著四季的更迭交替,不時變化著一幕幕動人的樂章,而自然中的一草一木,
從生命的孕育到枯萎腐朽,自有其生態和生命美的價值。本活動鼓勵民眾運用自然的素材,
以豐富的想像力創作生動活潑的作品,呈現自然中物物皆美及珍惜自然的觀念。


二、辦理單位


主辦單位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


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


三、參加對象


社會大眾,不分年齡、國籍


四、作品內容



  1. 運用自然的素材,以豐富的想像力,創作一幅平面展示的作品。
  2. 展現自然之美無所不在,物物皆有其價值的觀點。

五、作品格式規定:



  1. 作品規格:尺寸以40×60公分的厚紙板或薄木板為襯底,厚度不高於15公分
  2. 素材:運用步道上撿拾的自然物(葉片、樹枝、果實、石頭)為主,
    可輔以圖畫、素描、圖片、照片等各種平面素材,不拘型式創作。自然物應先陰乾處理,
    以免容易潮濕長霉。(得獎作品可保存至民國
    100年底展出)

六、參賽方式



  1. 本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(開放日同收件日期),參賽者請列印活動報名表並填妥著作授權同意書,
    連同翻拍作品圖片
    (8×12)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至:116台北市文山區萬隆街38號,
   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
    環境信託中心 收,信封需有「自然野趣DIY參賽字樣,郵寄以郵戳為憑。
  2. 收件日期:
    第一階段:201010120101029。參賽者繳交翻拍作品圖片(8×12)及列印報名表,
    提供第一階段初選評審。

    第二階段:20101151112。公告初選名單後,經通知再繳交原作品。
  3. 參選者送件繳交作品時,請自行保護作品,作品運送過程中受損,請自行負責。
    親自送件者,應於期限內送至收件地點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4.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,未得獎作品若欲取回,請於公布得獎日一個月內自行取回。

七、參選規定



  1. 每人報名作品不限件數,但前三名及優選每人限得獎一件。
  2. 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,不得重複參賽。
    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,
    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並取消獲獎資格。
    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、獎狀時,所領獎金、獎狀應繳回主辦單位。
  3. 得獎人需簽訂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,
    得獎作品之圖文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主辦單位農委會林務局所有,
    並可提供所屬相關業務單位無限次數及範圍使用。
  4. 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,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將作品圖檔以非營利方式自由使用。
  5. 本簡章未盡說明事宜,主辦單位得以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  6. 請遵守以下使用素材的原則:A-不捉活的生物、B-不採折花木、果實、樹葉、枝條,
    C-不添加化學藥劑、D-不到森林遊樂區、國家公園與保護區任意採集、E-不強取豪奪。

八、評審方式



  1. 評審委員:邀請生態與自然繪本的專家進行評審。
  2. 評審標準:創意度40% 、主題契合度30%、題材豐富性30%

九、獎勵方式


第一名(獎金參萬元)加獎狀乙張。
第二名(獎金貳萬元)加獎狀乙張。

第三名(獎金壹萬元)加獎狀乙張。

優選五名(獎金各陸仟元)加獎狀乙張。

佳作獎十名(獎金各參仟元)加獎狀乙張。


十、洽詢方式


 請電洽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(02)2933-2233蔡怡珣。
相關活動訊息將於8月初詳載於本活動專屬網站:http://trail.e-info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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